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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战“疫” 12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稳岗

中国新闻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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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工信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支持企业稳岗稳工、支持企业灵活用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了12条措施。
  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方面,该《通知》要求,广泛推送招聘招工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网络等方式,线上发布招聘会及企业招工信息;对具备外出务工条件、可成规模输送到福建省用工地,并在行前14天内及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可由用工地和输出地联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福建也密切推进区域劳务协作,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与主要劳务输出省份签订劳务协作协议、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对每个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用于宣传该省就业政策、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当地劳动者赴福建省就业。
  据福建省人社厅介绍,福建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对省内未发生疫情村庄(社区)的劳务人员、在外省务工的本省劳务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劳务人员,支持优先聘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可适当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对推荐在本省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加大补贴力度。具体办法由各地确定。
  为经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企业之间调剂用工)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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