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也被骗 普通人如何防“假理财”
■本报记者吉雪娇
事件回放:两支行先后购入“假理财”
根据刑事判决书,2015年4月或5月,浙商银行西安分行金融同业部客户经理孟某接到自称是中信证券(600030)公司张经理来电,表示某国有银行重庆市分行有一个保本理财产品,问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能不能做这个业务。
孟某要求进一步核实具体信息,张经理就给了她该国有银行重庆XX支行张某的联系方式。孟某经与张某联系并核实了确实存在这笔业务。随后,经浙商银行总行批准,2015年6月,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的客户经理和核保经理前往该国有银行重庆XX支行现场进行了核保和合同签订,合同总额4亿元。根据相关凭证,这款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于2015年6月16日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第16期,期限73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6.8%,认购金额4亿元。该国有银行重庆XX支行承诺保证到期足额支付该行全部理财资金本金,并按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和期间分配日支付理财收益。
同年7月,孟某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资产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吴某介绍了该国有银行重庆支行发行的另一单相似的“理财产品”。吴某考虑到表内(资产负债表)还有余额,该业务又是风险比较低的同业业务,便初步同意购买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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