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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例IPO延缓上市 贝特集团港股IPO之路被按暂停键

财联社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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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集团周五早上宣布该公司延缓上市,并退还发售股票所募集的款项,这也是今年首例公司IPO被迫延缓。
  贝特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设计、开放、制造和销售各类常用家居必需品,包括洗衣用品、家居清洁用品和厨房用具的企业。其主要业务是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此前,该公司已在去年的5月、11月分别递表,但均未通过。
  根据招股书,贝特集团于10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进行招股,计划发售1.25亿股,其中90%为国际发售、10%为公开发售,另有15%超额配售权。每股招股价介于1.00港元至1.20港元之间,最多募资约1.50亿港元。
  招股书还提到,目前贝特集团市值为5亿至6亿港元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智富、国泰君安等7家包销商佣金达10%。除包销佣金外,加部分上市费用及交易费用的总额约4070万港元,将占到该发售价所募资金额的29.6%。
  然而贝特集团对高额的上市费用解释称,该公司提供分销佣金高于一般企业,因为小公司IPO活动可能不会在第一时间引起投资者的注意,因此该公司希望通过高额的费用让分销商可以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向潜在投资者进行推销。
  据招股书,香港证监会要求公司在上市前向香港证监会披露包销商名单和佣金、新股定价、股份分配等信息,以及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每月报告募资所得款项的使用。
  这或许与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于5 月 20 日刊发了《有关涉及首次公开招股的失当行为的联合声明》有关,该声明提及“欠缺稳健且具透明度的股份配售安排及价格探索过程”、 “异常高昂的包销佣金及可疑的安排”被列入失当行为。
  香港特区监管机构当时指出,对于部分公司IPO中,一些公司存在利用IPO的配售部分,将股份分配予控制人,借此已满足《上市规则》的首次上市规定,并在随后公司上市之后,达到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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