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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副总索赔48万奖金 还自曝业务混乱?青食股份IPO前“乱阵脚”

和讯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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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老字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食股份)欲闯关深交所,却被前副总经理诉上法庭。
  日前,据判决文书网披露,涉嫌劳动争议,青食股份被判向时任副总经理的王鑫支付2018年度增量激励奖金44.3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食股份始创于1950年,是国内区域性饼干龙头企业。青岛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直接控制的华通集团为青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62.33%股份。
  据招股书显示,青食股份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20万股新股,所筹资金用于智能化工厂改扩建、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48万元奖金引争纷 昔日员工和东家对簿公堂
  从判决书中获悉,王鑫是华通集团的资深员工,工作时长近30年。1990年起,王鑫开始在青食股份工作,直至2015年2月被任命为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方面的工作。2018年11月30日,青食股份和王鑫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12月,华通集团免去王鑫的青食股份副总经理职务,并任命其为青岛弘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弘信)的副总经理。2019年7月,王鑫从青岛弘信离职。
  为什么老员工和老东家“分手”不能体面?这要从青食股份实行的增量激励制度说起。
  根据规定,王鑫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及营销负责人,对青食股份超额完成2018年经营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应当获得统一激励。然而,青食股份在发放该年290万元增量激励时,王鑫没有收到其应得部分。2020年3月,王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青食股份向其支付2018年度增量激励奖金48万元,但其诉求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被驳回。王鑫不服并起诉。
  作为被告方的青食股份辩称,2018年王鑫在管理海外市场期间,管理混乱,所以被调至青岛弘信。后又离职,调至青食股份在山东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任职,因此王鑫不应该享有增量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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