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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证监会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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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9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取租赁机柜方式实现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取租赁机柜方式运营的原因;与自建机柜运营模式的具体差异,对应相关成本的差异情况、竞争优劣势;(2)租赁机柜协议每年签署模式下未能续约的风险,能否保障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3)租赁协议中的价格调整机制,续租价格一般保持不变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后续是否面临较大的涨价压力;(4)国内一线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政策逐步收紧,未来在一线城市的市场拓展是否面临较大不利影响,未来市场扩张能力;(5)报告期云平台建设的具体情况,云平台节点建设与云服务能力的匹配关系;云平台建设成本相关的会计核算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呈增长态势。其中,云计算业务发展快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类别主营业务收入与资源使用总量的配比性;(2)IDC服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机柜数量增长、租金的匹配关系;(3)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在国内云计算服务主要为阿里云、腾讯云等头部企业垄断的情况下,发行人云计算业务迅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4)工信部32号文对发行人跨境经营活动的影响,主要客户公有云和私有云替换安排对云计算业务的影响;原客户聚美优品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5)敞口合同收入确认的依据、时点及流程,相关内控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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