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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遭深交所关注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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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资本邦讯,天夏智慧(000662.SZ)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2020年1月16日,天夏智慧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要求破产清算的公告》显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的申要求,已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破产清算一案,并已于2019年12月9日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天夏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天夏智慧在上述公告中称“杭州天夏与江苏银行已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根据公司判断,目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尚不造成影响”、“根据杭州天夏评估和说明,杭州天夏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总额,杭州天夏已与主要债权人分别充分沟通并达成和解方案,意向在近期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管理部关注到,天夏智慧2018年年报显示,天夏智慧2018年净利润为1.51亿元,扣除商誉后的资产合计为37.88亿元。其中,杭州天夏2018年净利润为2.68亿元,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77.48%,2018年期末总资产为29.55亿元,约占上市公司扣除商誉后资产总额的78.01%。杭州天夏为天夏智慧主要利润来源的全资子公司且拥有天夏智慧主要资产,同时2018年年报显示,杭州天夏也是天夏智慧主营业务智慧城市系统建设及服务的运行主体;天夏智慧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34亿元商誉是因收购杭州天夏而形成的。
  此外,公司管理部还关注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108破申21号)显示,2019年9月11日,江苏银行以杭州天夏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要求强制执行但未发现杭州天夏有可执行的财产,且未执行到任何财产,无法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要求移送破产审查。经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破产审查查明,杭州天夏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满足破产清算的条件。同时,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杭州天夏主张其为科技类企业,具有无形资产价值,且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暂未收回,不足以证明其不具备破产原因,异议不成立。综上,法院于2019年11月27日作出了受理江苏银行对杭州天夏的破产清算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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