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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7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证监会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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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7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迪卡侬的销售占比较高且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单一客户及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发行人是否存在对迪卡侬的重大依赖,如何防范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的商业风险;(2)说明发行人与迪卡侬定价机制,该定价机制能否及时有效地反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发行人有无能力向迪卡侬转嫁成本增加部分;在采用“成本加成”方式下,超细纤维运动巾产品毛利率仍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3)说明与迪卡侬的具体合作模式,与迪卡侬在其他产品上的合作研发进展情况,或者与其他行业知名品牌合作关系的拓展情况,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资源的能力;(4)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竞争对手、营销策略及自身竞争优势等情况,说明与迪卡侬业务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但涨幅较小,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均有所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6年至2018年营业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2)说明发行人对郎溪远华的业务整合计划,截至目前的整合进展,整合中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潜在纠纷,实现预期协同生产目的的主要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收购郎溪远华后,发行人产能受限问题是否已有效解决,预计2019年取得除迪卡侬以外其他客户的订单及同比变化情况;(4)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在手订单及产品结构等因素,说明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将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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