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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莱特拟A股IPO 股东投资频繁退出遭证监会质疑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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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资本邦讯,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莱特”(A19203.SZ))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一、规范性问题
  1、关于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发行人历史上发生多次股权变动。要求发行人:
  (1)说明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2019年1月,郑建宝、周俊芳以2.68元/股价格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并退出,2016年3月肖扬、孙丽入股发行人三个月后就退出,2015年7月岑育、程润肖退出发行人,2012年8月汪清、郭小燕、杨汝湘退出发行人。说明上述股东退出的原因,退出价格是否公允,退出股东的简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退出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发行人股东的情形,是否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或股东存在往来,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列表说明发行人设立、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价格、价款支付情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履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历次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入股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4)区分内部、外部股东说明最近五年简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是否投资其他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公司,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股东是否存在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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