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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法,*ST高升董事长被五年市场禁入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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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资本邦讯,*ST高升(000971.SZ)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0月17日,*ST高升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证监会调查,*ST高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高升控股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实质形成关联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1.2017年10月30日,高升控股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赵从宾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亿元。
  2.2017年10月30日,高升控股、文化硅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熊斐伟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借款金额1亿元。
  3.2017年12月29日,高升控股、韦振宇、韦俊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周守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
  4.2018年1月9日,高升控股、宇驰瑞德、蓝鼎实业、华嬉云游、韦俊康共同与出借人朱凯波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500万元。
  5.2018年1月29日,高升控股、宇驰瑞德、蓝鼎实业、华嬉云游和韦俊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蔡远远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
  6.2018年3月16日,高升控股、蓝鼎实业、文化硅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嘉兴国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瀚)签订最高额5,000万转贷资金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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