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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002147.SZ)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被责令支付合计4.8亿元及利息、执行费

格隆汇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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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新光(002147.SZ)公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上述案件已被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2019)浙07执402号、403号执行通知书分别责令被执行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申请执行标的的2亿元及利息、支付执行费26.74万元;责令被执行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申请执行标的的2.8亿元及利息、支付执行费34.74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8448.99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面临需支付相关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情况,会增加其财务费用,同时会进一步加大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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