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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披露炒概念将被重点监管!上交所发布监管新规 紧盯4类重点公司、8类重点事项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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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利用信息披露炒概念将被重点监管!上交所发布监管新规,紧盯4类重点公司、8类重点事项
  刚刚,上交所又出监管新规!
  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以下简称《指引》)。据悉,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沪市上市公司。  来源:上交所
  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着眼公司、事项“两区分”,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具体方法上,集约监管资源,盯住少数重点公司、重点事项,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腾出更多精力为大多数讲诚信、专主业的公司做好服务,支持这些公司借力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做优做强、提升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交所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已将开展分类监管、制定分类监管业务规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中证君从上交所获悉,针对“三年行动计划”里的各项工作安排,上交所接下来将深入推进,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凝聚共识,务求实效。
  紧盯4类重点公司和8类重点事项
  《指引》显示,上交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风险严重程度、信息披露事项对投资者利益、证券价格和市场秩序的影响等情况,确定监管关注重点。总体来看,上交所的监管重点涉及重点公司和重点事项两方面。
  重点公司方面,上交所将4类公司纳入范围,对其信息披露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主要包括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年度信披评价为D、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年度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  来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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