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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券商"价格战"罚单来了!低价参与公司债招标 有券商遭罚

券商中国 禹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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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监管处罚决定,引发业界热烈关注。可能,风向真的变了。
  4月22日,因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份罚单文字简短,但却一石激起千层浪,触发券业尤其是投行条线最敏感的神经, 严厉打压“价格战”的时代真的到来了。
  “领导今天还跟我们说,(完善债券业务的)分类评价可能快出台了,以后承揽业务一定要谨慎。”有券商固收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因低价竞争遭监管处罚
  4月22日,广发证券收到了一张罚单,广东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处罚原因则让业界为之一震。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监管在处罚决定中表示。
  投行价格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市场热议的话题,或许是为了长期维护资质较好的发行人客户,或许是为了承销份额排名,或许是为了开发其他服务,券商在承揽优质业务时不免会“不计成本”,这是业内光见怪不怪的事实。
  但是现在,监管出手打压“价格战了”。我们先来看罚单中提到的这两条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这条要求各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覆盖面比较广。
  第三十八条规定比较有杀伤力,“发行人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这条规定直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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