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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 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

智通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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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6日,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起草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规范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的规定,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以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形式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

  

《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所的职责、风险监测和应对、行情信息发布等作出了规定,对期货品种上市、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作出了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此次修订保持了现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框架总体稳定,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原文节选:

  

(一)坚持党对期货交易所的领导。在《办法》总则中新增一条,明确期货交易所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一是增加关于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相关规定。二是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三是强化实际控制关系管理,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定义,并要求期货交易所细化具体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要求。四是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并对期货交易所提出相应要求。五是规范期货交易所跨境合作,对期货交易所开展结算价授权业务作出了规定。六是明确了期货交易行情信息的具体内容,完善了期货交易所行情信息相关权益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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