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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IPO家族控股现隐忧 境外收入难稳定

电鳗快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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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鳗快报》文/林妍
  3月4日,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峰电子”)更新了招股书,谋求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83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电鳗快报》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还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家族控股、境外运营等。
  家族控股是非多
  据了解,维峰电子成立于2002年,由李文化、李小翠出资设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文化直接持有维峰电子41.71%的股份,通过康乃特间接控制维峰电子15.17%的股份;李文化之妻罗少春直接持有维峰电子22.75%的股份;李文化之子李睿鑫直接持有维峰电子7.58%的股份。也就是说,李文化、罗少春及李睿鑫三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维峰电子87.21%的股份,且均为维峰电子的实控人。
  市场人士认为,一直以来,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损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
  对此,维峰电子表示,上述三人可凭借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重大影响,若控制不当,则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境外收入难稳定
  2018-2020年,维峰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9亿元、2.32亿元、2.73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658.42万元、4338.24万元、6109.43万元。
  从营业收入的产品分类构成看,维峰电子工业控制连接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在75%以上,是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按区域来看,报告期内,维峰电子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0,545.18万元、9,438.08万元和11,400.8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21%、41.06%、41.96%,均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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