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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虚增利润6.54亿元,证监会拟对胜利精密开出60万“罚单”

和讯股票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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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胜利精密(002426,股吧)于5月18日收到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历经9个月,证监会对胜利精密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
  公告显示,胜利精密与智诚光学于2015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胜利精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王汉仓等7名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79.77万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诚光学73.31%股权。本次变更后,胜利精密持有智诚光学100%的股权。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证监会核准,胜利精密后将智诚光学纳入2015年合并会计报表。
  在此前,胜利精密与智诚光学的5名自然人股东王汉仓等人于2014年12月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在2015年至2017年业绩对赌期内,各年度分别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4000万元、4500万元、5500万元。
  同时,胜利精密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7亿元、虚减营业成本2.2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54亿元,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拟决定对胜利精密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六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00万元,拟对其中两名直接责任人王汉仓和郭文杰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公告披露,王汉仓为智诚光学原实际控制人、时任总经理;郭文杰为智诚光学时任财务总监,二者共同组织、实施了前述财务造假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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