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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港口(01990)约7.91亿要约股份获有效接纳 要约人将着手强制收购未接纳股份 10月5日停牌

智通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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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通财经APP讯,兴华港口(01990)及要约人珠海港(000507,股吧)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要约已于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截止,并无被要约人修订或延长,要约人已根据要约收到有关合共约7.905亿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于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数约97.07%。
  上述有效接纳包括由黄氏家族及 Petroships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分别提交的约4.95亿股要约股份(包括BOS Trustee Limited提交的要约股份)及 7787.62万股要约股份,分别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60.81%及9.56%。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股份(就收购守则而言)或无利害关系股份(就新加坡公司法而言)构成全部已发行的约8.14亿股股份;及要约人接获的有效接纳代表要约股份约97.07%及无利害关系股份约97.07%。
  按无条件公告所披露,要约人已根据要约收到有关约7.811亿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于公司于无条件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数约95.91%。
  由于要约人已于强制收购有效期内,根据要约接获不少于要约股份90%及不少于无利害关系股份90%的有效接纳,因此要约人有权并有意行使其在新加坡公司法第215(1)条项下权利,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1,按要约所提呈的相同条款(即按每股要约股份的相同要约价2.597港元)强制收购所有未接纳股份。要约人将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于适当时候就行使其强制收购权利向未接纳股东发出强制收购通知连同有关指定通知。
  由于要约人将着手强制收购未接纳股份,未接纳股东毋须就其在新加坡公司法第215(3)条项下权利及根据该条例采取任何行动,以要求要约人根据要约的条款收购彼等所持股份。欲行使该权利或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的股东,应寻求本身的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
  于强制性收购程序完成时,该公司将成为要约人的全资直接拥有附属公司,且该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1)条提出撤回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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