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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丢70亿大单后续:隐瞒关键信息信披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警示

和讯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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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科技(600143,股吧)的70亿口罩大单事件最近又了新进展!不过,这次收到的是来自监管层的罚单!
  据金发科技最新公告显示,公司9月2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志敏、宁凯军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经查,金发科技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金发科技和金发科技董事长袁志敏、董事会秘书宁凯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中指出,经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0 年 5 月 18 日,金发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于 5 月 16 日收到美国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关于 KN95 口罩的采购订单,订购金额 9.75 亿美元,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广东金发将根据合同约定向买方出售 KN95 口罩。金发科技后续披露,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采购订单金额 40%的前期款项。核查发现,7 月 10 日至 11 日,买方向金发科技发来电子邮件,表示要取消 9.75 亿美元的 KN95 口罩订单,后续金发科技多次尝试与买方沟通是否继续履约,但买方一直未予回复。这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8 月 10 日,金发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披露该合同订单终止。
  从上述内容中“,7 月 10 日至 11 日,买方向金发科技发来电子邮件,表示要取消 9.75 亿美元的 KN95 口罩订单”可以看出,早在一个月前,买家便明确表示取消订单,而金发科技则在一个月后才对外披露合同订单终止的消息。
  广东证监局认为,金发科技在知悉买方拟取消重大合同订单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重大合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袁志敏作为金发科技董事长、宁凯军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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