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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重组遭深交所连环20问 高溢价收购标的公司被疑涉嫌利益输送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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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6月30日讯(记者胡靖聆 实习记者朱政雪)昨日,深交所向博思软件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就公司购买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相关问题、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等问题作出说明。
  6月16日,博思软件直通披露报告书显示,拟购买标的公司剩余49%的股权。博思软件、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财政信息化、财政业务一体化等领域。同时,博思软件是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每年年初,博思软件根据各业务主体优势的产品种类,约定不同业务的对外承揽签约主体和销售结算政策。此次交易对方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侯祥钦、柯丙军、李志国均在博思软件任职,最近三年未在标的公司任职。
  报告书称,标的公司是独立的经营性资产,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符合收益法“被评估企业具有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的应用前提。此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02亿元,评估增值率1327.37%,49.60元/股的交易定价远高于历次1元/股的转让价格。
  深交所要求博思软件补充披露标的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合同的取得方式和途径,公司及标的公司控制的不同主体与标的公司所从事的具体业务范围等,以及是否存在由公司及其关联方分担标的公司成本费用的情形,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博思软件还需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此次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进行高溢价收购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等问题,并补充披露前述交易对手2017年度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此次高溢价收购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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