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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卷土重来”再回科创板首轮问询 三类股东、诉讼连环29问

资本邦 文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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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资本邦获悉,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达莱”)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金达莱股权结构、董监高、核心技术、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风险揭示、其他事项七大事项,共计涉及诉讼、前次科创板申报、媒体质疑、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现金流量、应收账款、关联交易、土地房产、客户、公司技术、境外经营、三类股东等共计29个问题。
  具体看来,关于三类股东,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6月5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金达莱”,证券代码:“830777”。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公司股东中是否存在“三类股东”。如存在,要求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之9的规定分别做好披露、核查工作。
  金达莱回复:公司股票自2020年2月14日起在股转系统暂停转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2020年3月23日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权益登记日2020年3月17日,发行人股东中存在20名“三类股东”(指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均系发行人采取股票做市转让方式后形成的新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均为自然人廖志民,不属于“三类股东”。
  发行人“三类股东”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三类股东”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并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其管理人均依法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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