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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SZ):国家市监总局对电信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格隆汇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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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隆汇5月21日丨辰安科技(300523,股吧)(300523.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控创投”)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电信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45.96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双方于2020年4月13日签署了《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每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0.68元,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约17.68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电信投资签署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并拟于前述协议生效后,与电信投资在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电信投资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92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及合同方式取得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此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清控创投对标的股份减持承诺义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实施。上述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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