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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300余万元 中石油员工受贿140万买房买金条

和讯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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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孚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阳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法院调查判决上海孚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十万元,赵阳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中石油销售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300余万元  1996年左右,赵阳与时任中石油江阴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朱某1(已判决)结识,通过长期交往两人关系逐渐密切。
  2006年3月,赵阳成立上海孚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智公司)。
  2007年7月,朱某1调任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司总经理,朱某1应赵阳请求向下属打招呼,孚智公司以邀请投标方式承揽了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零售信息整合项目,并于2008年4月24日与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签订了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1285万元。
  2010年,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系统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朱某1给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孚智公司得以顺利中标。孚智公司于2010年2月21日与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签订了该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系统(一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490.6094万元。
  2012年3月,朱某1调任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通过朱某1运作和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下属打招呼,孚智公司以邀请投标方式承揽了该公司高清视频智能分析网络监控平台项目。2013年7月15日,孚智公司与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和买卖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金额495万元,买卖合同金额250万元。
  事后,经湖南远扬会计事务所鉴定,孚智公司于2008年至2015年在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和青海销售分公司承接项目中,共获利31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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