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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元/股,控股股东西藏德锦拟要约收购汇通能源21%股份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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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资本邦讯,汇通能源(600605)发布控股股东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为西藏德锦向汇通能源除西藏德锦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942,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00%,要约收购价格为12.50元/股。若上市公司在本次股东要约收购事项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收购不以终止汇通能源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德锦直接持有汇通能源29.9999%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西藏德锦至多持有汇通能源51.00%的股份,汇通能源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386,782,000.00元,西藏德锦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80,000,000.00元(不少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西藏德锦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人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务经验,帮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汇通能源于2019年7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发来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购人拟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从目前的29.9999%增加至最多不超过51.00%。
         公告显示,基于本次要约价格 12.50 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386,782,000.00元,西藏德锦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80,000,000.00元(不少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于西藏德锦自有资金,实际来源于其股东绿都集团、宇通集团、通泰万合的增资款,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汇通能源或汇通能源的其他关联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自有资金足以支付本次收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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