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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子公司收购案10.8亿营业外收入未及时披露 泛海控股被监管警告并计入诚信档案

和讯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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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消息 近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泛海控股”)的境外控股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泛海国际”)向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盈生投资”)收购其持有的隆亨资本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北京证监局给与警告,并计入诚信档案。
  经查,2018年1月20日,泛海控股境外控股公司泛海国际与盈生投资签署协议,泛海国际向盈生投资收购其持有的隆亨资本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2018年1月22日双方完成交割。前述交易形成营业外收入约10.80亿元,超过泛海控股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泛海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才提及上述事项,至2018年11月14日补充披露临时公告。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泛海控股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泛海控股应当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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