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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定增募不超16.5亿过关深交所 为中信建投项目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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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讯昨日晚间,江丰电子(300666.SZ)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公告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请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江丰电子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月17日,江丰电子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姚力军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江丰电子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姚力军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姚力军将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8,174,91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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