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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创始人董事何蕾套现亿元吃警示函 减持超限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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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何蕾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何蕾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股票代码300667.SZ)股份52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2019年1月6日,必创科技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何蕾作为必创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5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必创科技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何蕾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750.85万股,持股比例为17.17%。
  必创科技创立于2005年,由代啸宁、朱红艳及何蕾共同出资105万元设立,其中,何蕾出资42万元占40%股份。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2014年9月公司IPO之时,何蕾持有的股权比例为29.06%,位列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为代啸宁,其持股比为39.41%,朱红艳持有4.18%股权。代啸宁为公司实控人,朱红艳为代啸宁之妻,为其联席股东。截至目前,代啸宁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红艳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蕾仅担任董事。
  据长江商报记者初略计算,何蕾通过30次减持套现1.33亿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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