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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凯平、徐慎莉、HE XIN、付豪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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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凯平、徐慎莉、HEXIN、付豪:

  

  经查,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谷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24年12月,盈谷股份与实际控制人龙曦及其他投资方共同登记设立宁夏超导泛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超导);同日,龙曦将宁夏超导8%股权转让至王鲸(曾用名王静静,以下统称王鲸)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25年4月,王鲸将从龙曦处受让的宁夏超导股权转回龙曦。盈谷股份与龙曦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成交金额6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迟至2026年8月补充审议并披露。

  

  上述事实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2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227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周凯平、时任总裁徐慎莉、董事会秘书付豪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22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22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宁夏超导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该公告未完整说明宁夏超导股东实缴出资、盈谷股份出资形式变更、宁夏超导土建施工阶段性暂停且尚未复工等情况。直至2026年8月6日,公司补充披露《关于宁夏超导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更正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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