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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3家 方正承销保荐过首单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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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新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3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26家,北交所过会7家)。   宁新新材的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陈雯、余朝晖。这是方正承销保荐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宁新新材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量超过1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公司是业内少数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到深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已被广泛用于锂电、光伏、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多个下游领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分别直接持有宁新新材13.96%、12.05%和7.52%的股份,盛通合伙持有公司3.19%的股份,四者合计持有公司36.72%股份。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均为公司的初创股东,其中李海航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担任盛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邓达琴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江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由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共同作出,三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战略起决定性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盛通合伙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宁新新材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27.34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49.1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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