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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品彩叶信披违规实控人收警示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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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对河南名品彩叶苗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75号)。经查明,河南名品彩叶苗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名品彩叶”,832942)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8年7月,名品彩叶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华明通过第三方寻找投资者,计划转让其持有的名品彩叶股份。2018年9月,王华明先后与17名自然人投资者签订《名品彩叶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名品彩叶股份116万股。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盖有名品彩叶公章及王华明名章,并约定王华明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受让方作为王华明代持股份的实际持有者,对王华明代持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取相应的全部收益,导致名品彩叶股权不清晰。名品彩叶在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均未对上述代持行为进行披露。
  名品彩叶股份存在代持情形且未如实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股份代持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华明代他人持有股份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河南名品彩叶苗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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