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新三板市场 > 新三板要闻

|新三板要闻

多家新三板公司因年报“难产”收警示函

和讯网 佚名

|
  近日,从青岛证监局获悉,涉未及时披露2020年报,青岛证监局对辖区内的一批新三板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集中出具了警示函。
  经青岛证监局查明,上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商动力)未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刘春茂作为鼎商动力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磁电气)未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李川作为力磁电气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刘金波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科能源)未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张雷作为佳科能源董事长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针对以上情况,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鼎商动力、力磁电气、佳科能源以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阅新三板系统后发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鼎商动力、力磁电气、佳科能源已被强制停牌,如6月30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年报,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7月27日,三家公司仍未对2020年报补充披露,终止挂牌或已成定局。
  其中,招商证券作为佳科能源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曾进行风险提示,称佳科能源自2017年起,受新疆水利项目影响,应收账款约1600万元无法及时收回,造成一定经营困难。2020年又因疫情原因,导致业务开展受阻严重,佳科能源为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新三板终止挂牌。但因无力支付法律意见书费用及结清拖欠佳科能源挂牌年费和滞纳金,未能提交主动摘牌申请。另一方面,因资金紧张,佳科能源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