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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板细则落地 中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再升级

时代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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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周报记者 陶书宁
  自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来,新三板转板机制如何落地一直备受关注。
  11月27日收盘后,沪深两大交易所几乎同时公布了《关于就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就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统称“《转板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两份征求意见稿对转板上市条件、转板上市审核、上市安排及自律监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1日。
  “此次《转板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从双轨走向并轨,打通了资本市场水系,就像江河汇流,真正建立了互联互通的机制,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阶段性成功。”11月27日,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增加流动性及交易类指标
  具体来看,未来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想要转板在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五大基本条件:
  其一,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定的发行条件;
  其二,转板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其三,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其四,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或者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
  其五,不具有表决权差异的转板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科创板“五项标准”中的一项,有双重投票权的应符合科创板“两项标准”中的一项。
  《转板办法》还规定了新三板企业转板需满足的两项“特殊条件”,包括: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交易日(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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