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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拟提高上市门槛,最近一个财年股东应占盈利要求不低于5000万港元

资本邦 文江小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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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资本邦获悉,昨日,港交所刊发了有关赴港上市主板公司盈利规定的咨询文件,咨询预计持续2个月,公众可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或之前提交意见。
  据悉,港交所《主板规则》第8.05(1)(a)条的最低盈利规定于1994年推出后,未曾作出调整。同时,自2018年《主板规则》第8.09(2)条的最低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后,港交所注意到部分仅符合盈利规定最低要求但市值相对偏高的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有所增加。
  对此,港交所提出了两个方案,拟提高上市门槛。
  方案(1)港交所建议按在 2018
  年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的增幅百分比调高,也就是提高150%,同时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业绩纪录期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由2000万港元增至5000万港元,前两个财政年度则由3000万港元增至7500万港元。
  方案(2)即按恒生指数的平均收报点数,由1994年盈利规定推出实施时的9541点上升至2019年的
  27569点的概约增幅调高,也就是提高200%。同时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业绩纪录期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由2000万港元增至6000万港元,前两个财政年度则由3000万港元增至9000万港元。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调高主板盈利规定的建议将加强主板上市与GEM上市(创业板)的区别,为上市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选择及指引。借此建议,我们承诺持续致力提高香港市场整体质素,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
  最后定哪一个方案,需要在港交所市场问询结束后再确定。但是,对于很多抱着盈利踩线赴港上市的公司来说,不管最后确定哪个方案都将成为其拦路虎。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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