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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收到裁决书结果有异议已积极应对,预计计提负债2.65亿元

资本邦 文黄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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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资本邦获悉,A股公司莱克电气(603355.SH)发布公司及子公司仲裁裁决情况。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及莱克香港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来的《裁决书》。
  2018年2月初,高盛亚洲人员到莱克电气(苏州总部)以提供套期保值策略为由,向公司推介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先后向公司提供了《企业套期保值策略》等相关资料。
  基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2018年3月15日莱克香港由高盛亚洲安排与高盛国际签订了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的框架主协议。
  同时莱克电气根据高盛亚洲的要求,准备了相应的材料,用于向外汇管理部门商询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备案。但最终苏州外管局未予同意备案。此后,高盛亚洲提出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进行交易的方案。莱克香港先后两次各支付250万美元保证金,并据此进行了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高盛国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上述两起仲裁申请。公司及莱克香港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该两案仲裁通知书。
  此次《裁决书》(案件编号:HKIAC/A19016和HKIAC/A19015)具体裁决情况如下:
  (一)案件编号:HKIAC/A19016的裁决情况
  1、宣告主协议及两笔交易的所有关键时间有效及可予执行;
  2、宣告莱克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即本案的被申请人,违反ISDA主协议;
  3、判予高盛国际,即本案申请人,一笔3452.1万美元的款项,作为ISDA主协议项下的债项;
  4、于3452.1万美元的基础上,判给高盛国际,即本案申请人,一笔345.21万美元的款项,及后的利息以每天4728.91美元计算,直到作出支付之日为止;
  5、宣告高盛国际,即本案申请人,有权讨回因本案被申请人,即莱克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违反仲裁协议而导致的赔偿损害:其向香港法院作出的申请之诉讼费用,金额由香港法院通过评定方式厘定;其于两宗内地诉讼的诉讼费用,金额由内地法院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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