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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五过三!华亚智能暂缓表决、威迈斯遭否 协和电子、博迁新材、祖名股份A股IPO过会

资本邦 文黄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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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资本邦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20次发审委会议结果显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下称:威迈斯)未通过、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下称:华亚智能)暂缓表决、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下称:协和电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下称:博迁新材)、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下称:祖名股份)IPO通过审核。
威迈斯:股权激励与引入外部投资的每股受让价存较大差异
  威迈斯主要产品为各种类型的开关电源,不同产品在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复杂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生产工艺流程基本相似,主要包括表面贴装(SMT)、插件(DIP)、装配测试三个环节。目前,公司将SMT、DIP等生产工艺环节实行外协加工,自主完成装配测试环节。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威迈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万仁春。万仁春直接持有公司846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55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万仁春通过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22.2838%的股权。因此,万仁春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5.5389%的股权。
2016年至2019年1-9月,威迈斯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4.25亿元、6.16亿元、5.70亿元;实现净利润2434.67万元、1635.34万元、6852.26万元、5744.29万元。
此次申报A股,威迈斯的股东财产份额、股权激励、股东涉案、募投项目与公示差异等问题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问询。
  1、证监会了解到,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合计持有公司7.93%股份。2018年公司第一大客户上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接持有扬州尚颀、同晟金源股权及财产份额。证监会鉴于此要求威迈斯说明:(1)公司获得上汽集团及下属公司订单与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合计持有公司7.93%股份是否存在关联;(2)上汽集团是否能够控制扬州尚颀及同晟金源;(3)扬州尚颀及同晟金源入股后,公司与上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合作条件是否存在明显变化;(4)上汽集团与公司的合作条件是否与其他第三方可比供应商存在明显不同;双方是否就业务开发、渠道沟通、订单获得等事项存在潜在的安排或承诺;同步开发模式下是否依赖上汽集团的技术或技术资料;(5)上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对其他供应商投资的情况;这些投资是否与扬州尚颀、同晟金源或者冯戟、陈立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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