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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资本邦 文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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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资本邦获悉,*ST仁智(002629.SZ)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仁智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仁智股份虚构业务入账,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017年,仁智股份与大庆国世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世能”)签订《工程合作商务合同》,承接开展油服业务。其后,仁智股份与大庆开拓者工程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拓者”)签订《工程合作商务合同》,将承接自国世能的业务外包给开拓者。上述合同及相关协议等未实际履行,仁智股份以冲砂、检泵等井下作业确认营业收入,并通过相关账户资金划转实现应收账款回款。仁智股份2017年就上述油服业务累计确认营业收入3,298.84万元,确认营业成本947.04万元。
  2、2017年11月及12月,仁智股份向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鞍山市泰合商贸有限公司等采购无缝钢管、平端套管,并加价出售给大庆达力普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大庆西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等。相关钢贸业务无货运单据及货权证明单等资料,系虚构业务。仁智股份2017年就上述钢贸业务确认营业收入5,742.87万元,确认营业成本5,132.48万元。
  2017年,仁智股份通过虚构上述油服业务及钢贸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041.7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79.52万元,其披露的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仁智股份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2017年公司部分业务存在虚假记载,并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仁智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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