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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层IPO企业同辉信息因资金占用等事项收监管函

资本邦 文吴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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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资本邦获悉,同辉信息(430090.OC)因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违规、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等事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戴福昊,董事会秘书李刚、财务总监姬海燕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并且,股转公司发布警示告诫称,同辉信息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具体来看,同辉信息违规操作情况如下:
  1、资金占用
  因以前年度存在资金占用,同辉信息于2017年10月25日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崔振英签署的《关于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再发生资金占用,但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实际控制人戴福昊曾5次向同辉信息拆借资金构成资金占用,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为1,000万元,占同辉信息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截至2019年9月5日,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已清理完毕。
  2、违规对外担保
  2019年8月,戴福昊向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申请借款300万元人民币,该笔借款用途为拆借给同辉信息短期周转,戴福昊以其持有公司的400万股股票为该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戴福昊之妻崔振英和同辉信息为该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于2020年4月21日解除。
  2017年9月,戴福昊向北京银行有限公司金运支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该笔借款及其用途为拆借给同辉信息短期周转。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同辉信息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于2020年4月21日解除。
  截至发现日,同辉信息上述担保尚存余额为1300万,占同辉信息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5%。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同辉信息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同辉信息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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