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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处罚或致重组失败,加加食品2019第三季度盈利同比跌16.3%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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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资本邦讯,加加食品(002650.SZ)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1-9月,加加食品实现营收14.74亿元,同比增长12.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增长1.47%。
  截至7-9月,加加食品实现营收4.50亿元,同比增长1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8.02万元,同比下降16.30%。
  加加食品主营酱油、食用植物油和其他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于2012年1月6日上市。从2018年开始,加加食品开始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47.1亿元。这起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至今未能完成。
        9月17日,加加食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加加食品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调查结果显示,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涉嫌违法的事实有: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2019年9月17日,加加食品、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南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二、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三、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四、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五、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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