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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违规操作并罚,藏格控股及相关当事人收纪律处分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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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资本邦讯,深交所于今日发布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藏格控股(00040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藏格控股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年4月30日,藏格控股披露的2018年年报及《上市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截至2018年末,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投资”)对藏格控股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3,155.95万元(本金加利息)。根据藏格控股于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情况的公告》,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藏格投资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20,362.59万元(本金),期间归还5,032.57万元(本金),截至2019年4月底,资金占用余额为215,330.02万元(本金)。
  二、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藏格控股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01350091号)显示,2018年12月25日,藏格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藏祥”)利用从客户及供应商收回的应收账款及退回的预付账款,合计180,000.00万元,用于购买深圳市金瑞华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证券腾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
  藏格控股未对该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亦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组业绩补偿方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2016年藏格控股向藏格投资等1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99.22%股权,藏格投资、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对藏格钾肥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业绩作出承诺,如藏格钾肥未完成承诺业绩,将以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补偿不足,差额部分以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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