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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致两大股东撤销授权,*ST升达实控人或变更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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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资本邦讯,*ST升达(002259.SZ)发布关于收到江昌政、江山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6日,江昌政、江山与*ST升达绝对控股的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保和堂公司”)等签定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2018年12月11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江昌政和江山附条件地向*ST升达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授权*ST升达代表两人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代表两人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
  因保和堂(海南)及*ST升达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主要义务,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江昌政和江山于2019年6月28日委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向*ST升达发出要求限期履约的律师函后,保和堂(海南)及*ST升达至今仍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鉴于上述保和堂(海南)及*ST升达已实质性违约,江昌政和江山依据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补充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对*ST升达的授权,撤销授权自此通知书作出之日起生效。
  资本邦了解到,江昌政和江山系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升达集团”)工商登记的合法股东,持有升达集团53.46%、28.88%的股权,为升达集团控股股东。*ST升达称,若撤销授权生效后,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未发生改变。
  *ST升达主营清洁能源等业务,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上市。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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