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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回复问询函,已终止收购事宜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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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资本邦讯,商赢环球(600146.SH)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对上交所提出的预付大额购房款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询作出了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2018年2月,公司拟向杭州昆润购买昆仑商务中心第5-12层,交易总对价为4.20亿元,根据双方约定,公司已支付首期、第二期房款合计2.10亿元;2019年4月,交易双方重新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调整为公司以2.10亿元购买标的房产第5-8层的商品房,并约定公司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房价款,公司按原协议约定支付的购房款2.10亿元由此作为新标的房产购房款已支付。预付大额购房款的主要考虑、商业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存在损害及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回复:公司本次拟通过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盛世电商”)购买位于杭州上城区的昆仑商务中心相关房产,计划用于办公、设计、研发、商业拓展等用途,实现对跨境电商行业布局,并计划借助杭州完善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协助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环球星
  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搭建线上销售和运营管理团队,打通其服装品牌在亚马逊等知名线上平台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展品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零售业态。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审慎、恰当,不存在损害及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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