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资本邦讯,汉鼎宇佑(300300.SZ)发布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汉鼎宇佑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来函事项,现回复如下:
问:一、2015年5月21日,汉鼎宇佑与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健生物”)签订了《诸暨市岭外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采购施工建设项目》的重大合同并对外披露,合同发包方为易健生物,汉鼎宇佑为承包方,合同金额为4.8亿元,工程预计至2017年11月完工。
前期汉鼎宇佑在问询函回函中称,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矿产资源的处置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导致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程序受到影响,处于停工状态,但该项目仍在推进中,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2019年10月8日深交所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易健生物资金链已断裂,该合同无法继续实施,汉鼎宇佑在定期报告及问询函回函中的陈述不真实不准确。
深交所要求汉鼎宇佑进一步核查并说明以下问题:
工商信息显示,易健生物自2019年7月起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为多笔借贷合同纠纷的被告。结合易健生物的资金状况、土地招拍挂进展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说明该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预计复工及完工的时间,公司在回函中判断“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依据。
回复:一、关于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查询企查查,易健生物共有19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涉及金额约349万元的劳动仲裁被执行案件。
二、合同纠纷
截止本回复日,易健生物已发生已判决的经济纠纷案件共计2件,其中黄祖兰与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威陵股权投资
10月18日,资本邦讯,汉鼎宇佑(300300.SZ)发布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汉鼎宇佑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来函事项,现回复如下:
问:一、2015年5月21日,汉鼎宇佑与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健生物”)签订了《诸暨市岭外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采购施工建设项目》的重大合同并对外披露,合同发包方为易健生物,汉鼎宇佑为承包方,合同金额为4.8亿元,工程预计至2017年11月完工。
前期汉鼎宇佑在问询函回函中称,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矿产资源的处置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导致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程序受到影响,处于停工状态,但该项目仍在推进中,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2019年10月8日深交所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易健生物资金链已断裂,该合同无法继续实施,汉鼎宇佑在定期报告及问询函回函中的陈述不真实不准确。
深交所要求汉鼎宇佑进一步核查并说明以下问题:
工商信息显示,易健生物自2019年7月起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为多笔借贷合同纠纷的被告。结合易健生物的资金状况、土地招拍挂进展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说明该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预计复工及完工的时间,公司在回函中判断“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依据。
回复:一、关于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查询企查查,易健生物共有19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涉及金额约349万元的劳动仲裁被执行案件。
二、合同纠纷
截止本回复日,易健生物已发生已判决的经济纠纷案件共计2件,其中黄祖兰与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威陵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已经撤诉,案件完结。
易健生物、上海威陵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于宏艳、陆林昌和杨军还存在借款纠纷,截止本回复日,已经在2019年开庭的前述相关案件所涉及金额共计约100万元。目前各方当事人正在积极沟通协商,以尽快妥善解决上述纠纷。
与诸暨市恒升皓图文复印店的经济纠纷,涉案金额不到1万元,目前已结案。
综上所述,根据易健生物反馈,与易健生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的劳动仲裁及合同纠纷,各方当事人正在积极沟通,相关纠纷预计会得到妥善解决,不会对易健生物正常经营和项目推进产生重大影响。
三、资金与经营情况
根据易健生物反馈:产业园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项目仍处推进过程中,工程进度晚于预期,但项目整体可行性未发生变化,其目前的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为项目有更好地发展,易健生物目前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
四、土地招拍挂进展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根据易健生物的反馈,项目规划地所处矿山矿石的处理方案已经与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拟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土地平整及矿石处置等工作,正式协议正在拟定中。
通过与易健生物的多次沟通,易健生物表示前述问题能在近期得到解决,如项目进展顺利,产业园建设预计会在2019年年底复工,一期工程预计在2020年完工。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的调查与易健生物的反馈,易健生物拥有的专利、疫苗生产证书,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本项目预计能继续推进,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
问:二、汉鼎宇佑在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回复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中称,“本工程分为四期,一期暂定为1.2亿。预计2018年4月完成一期工程,17年还将产生5,000万的工程进度,本项目实施经营现状属于正常。预计2017年底累计回款金额能达到工程量的80%”,而该项目于2106年起未确认过收入,未完成一期工程且未完成回款,实际情况与上述回复不符。汉鼎宇佑在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回复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中称,“项目将在2019年复工,2020年完工并交付使用”,并表示“业主方表示项目近期已正常实施,项目经理在跟进”,在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称该项目“按建设进程施工,项目实施经营现状属于正常”,而该项目至今仍未复工。公司在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函中称,该项目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系“甲方小股东变化,停止大额支付”,而工商信息显示,易健生物小股东四川优安生物持股比例一直为49%,并没有出现股东主体和持股比例的变化。
(1)解释上述信息披露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2.3条、2.4条的情形;
回复:公司在2016年、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表述,是基于当时掌握的信息,在充分考虑了年度审计结果、询问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及项目业务人员、易健生物主要负责人员基础上,经过综合评估后做出的判断,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
(2)说明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时未及时披露进展的原因。
回复:汉鼎宇佑称,根据目前公司掌握的信息判断,该项目的实施暂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针对该项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三、公司前期披露的财务信息显示,该合同已累计确认收入6,837万元;形成应收款项561万元,账龄为3~4年;形成存货6,276万元;形成其它应收款1,000万元,账龄超过2年。结合1问的回复,说明上述应收款项、其它应收款的可回收性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上述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回复:截至2019年6月,应收款项-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余额561万元,账龄3-4年,已按照预计损失率56.84%计提减值准备318.87万元;其他应收款-浙江易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余额1,000万元,账龄为1-2年,已按照预计损失率11.85%计提减值准备118.50万元;其他应收款-浙江霖优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余额3,000万元,账龄为1-2年,已按照预计损失率11.85%计提减值准备355.50万元。
公司已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易健生物亦正式盖章回函确认“不存在实质性影响贵我双方施工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事项,承诺在合同的框架内,将尽全力保障合同的继续履行实施。对于贵司的应收款项、其它应收款,将在工程复工后予以支付。”公司经过尽调,判断项目能继续推进的可能性较大,目前的计提较为充分,上述应收款项、其它应收款的可回收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汉鼎宇佑主营建筑智能化、公共安全管理智能化业务,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上市。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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