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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遭深交所关注与问询:股权转让是否动摇控股权?去年资产减值咋回事?

资本邦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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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资本邦讯,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延华智能”(002178))关注函及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对延华智能2018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18年1月29日,延华智能原实际控制人胡黎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67,389,136股转让给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塔科技”),并通过委托投票权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公司67,389,137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雁塔科技,雁塔科技从而合计拥有延华智能134,778,273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占延华智能总股本的18.82%。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上述委托表决权的行使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2019年4月30日,延华智能披露《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津投”)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延华智能原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高科”)所持有的123,983,721股公司股票,占延华智能总股本的17.41%。
  (1)请说明上述委托表决权及司法拍卖事项对延华智能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请结合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说明延华智能将华融津投列为第二大股东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华融津投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17.41%且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未披露详式权益变动书的原因,并请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进行补充披露。
  2、报告期内,延华智能实现营业收入11.36亿元,同比下降4.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86亿元,同比下降1,233.6%;2017年、2018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350.24万元、-3.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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