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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 又曝内控短板 银泰证券一营业部老总被罚1430万 原大股东忙清仓

财经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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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监管动态 | 又曝内控短板,银泰证券一营业部老总被罚1430万,原大股东忙清仓
  近日,四川证监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措施,银泰证券某营业部原总经理刘某杰身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违法买卖股票,情节严重,被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累计罚没14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近年来银泰证券已曝出多起内控管理缺陷问题,屡遭监管处罚,而其股东又忙于清仓转让,或也无心公司治理。
  刘某杰违规炒股,被罚1430万、3年市场禁入
  四川证监局通报显示,刘某杰自2005年以来陆续在华西证券成都东大街营业部、西南证券成都石灰街营业部、银泰证券成都顺城大街营业部任职工作,且2014年12月升任银泰证券成都顺城大街营业部总经理。另外,刘某杰2009年7月1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于2014年12月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刘某杰任职期间借用二姨“张某珍”身份,先后在西南证券、银泰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
  经查,刘某杰实际控制和使用2个“张某珍”西南证券账户、“张某珍”银泰证券账户及两融账户买卖股票,交易金额累计4.24亿元,累计亏损263.02万元,获取佣金提成累计4.01万元。
  此外,刘某杰在获得证券咨询业务资格后,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经查,刘某杰实际操作“许某”“李某平”等6个委托账户,自2014年2月至2019年2月之间,买卖证券累计成交金额超65亿元,获得违法所得共350.6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会中,刘某杰及代理人提出了一些申辩意见,主要包括:在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之前,刘某杰不具备违法主体资格;刘某杰患有严重的精神性疾病;拟定的处罚金额和市场禁入的决定过重,相关事实系通过间接证据证明,未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且自认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当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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