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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券商也犯低级错误!海通证券因保荐代表人对项目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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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头部券商也犯低级错误!海通证券因保荐代表人对项目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9月1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因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要求,已有多家券商因保荐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包括招商证券、华龙证券、瑞信方正。
  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证监会表示,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邮件发送与光盘报送的反馈回复关于该部分内容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二是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 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等。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海通证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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