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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将迎新规 四大监管思路保驾护航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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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记者12月13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由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牵头起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小范围下发至保险机构。
  相关人士指出,此次《办法》有四个监管思路。一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二是坚持监管审慎的原则,适应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的保险趋势,来完善监管科技;三是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四是鼓励创新的原则,对于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要持包容的态度,但同时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密的监管。
  准入门槛提升
  互联网保险在近年来较快发展的同时,相关投诉量也呈现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涉及互联网保险的投诉超过1万起,同比增加121%。
  银保监会指出,制定本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办法》共七章106条,界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营销宣传、信息披露、风险管控等,并从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规则方面对产品、销售、服务、运营等方面拟定了相关管理办法。
  《办法》对“互联网保险”等概念进行了界定。一是将相互保险组织纳入保险机构的定义中。《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保险中介机构,其中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二是明确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定义。《办法》所称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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