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证券要闻

|证券要闻

分拆上市新规落地 四大调整降低门槛

中国证券报 佚名

|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迎来制度突破。12月13日,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孙念瑞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若干规定》主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二是规范分拆流程;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职责。证监会表示,将严厉打击“忽悠式”分拆等市场乱象以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有望促进优质企业投融资、专注主业经营。
  盈利门槛下调至不低于6亿元
  《若干规定》共有七条硬性标准,从财务指标、规范运作、独立性等多个维度,提出规制标准。同8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若干规定》通过四方面调整降低分拆门槛。
  一是降低盈利门槛。根据《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为10亿元人民币。分析人士指出,《若干规定》结合资本市场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将盈利门槛调低至6亿元,进一步发挥分拆工具作用,提升规则适应性。
  二是放宽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允许三年内使用过募资的业务或资产分拆单独上市。《若干规定》适当放宽要求,允许最近三年内使用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分拆。
  三是放宽子公司董事、高管的持股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高管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10%。《若干规定》适当放宽了子公司董事、高管的持股限制,由10%放宽至30%,但仍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持有相关股份保留严格限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利益输送。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