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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设总经理陶扬内幕交易 隆平高科被证监会处罚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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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网站披露行政处罚,时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平高科)董事、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建设)总经理陶扬,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内幕消息知情人,通过使用亲属账户买入1.4万股“隆平高科”,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陶扬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全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陶扬)
  〔2019〕127号
  当事人:陶扬,男,1963年10月出生,时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董事、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总经理,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陶扬内幕交易“隆平高科”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陶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8年5月,隆平高科投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某文先后组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蔡某、周某凯等人开始就股权激励拟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性研究。
  8月中下旬,尹某文向隆平高科决策委员会(隆平高科董事长王某1将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权授予决策委员会)主要成员汇报了方案研究的汇总情况,建议考虑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随后继续就方案的完善开展工作。
  9月11日,隆平高科决策委员会(常务副董事长伍某时、副董事长袁某江、副董事长毛某青、董事廖某猛、董事张某宽)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要点进行了审核,同意尽快报送中信建设(隆平高科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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