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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罗永浩被限制高消费 1400多万人次上榜老赖

新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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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思聪、罗永浩被限制高消费,贾跃亭因欠下巨额债务未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期,不少商界知名人士因为债务未还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或者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数据显示,自国内推出“老赖”黑名单以来,累计上榜者已超过1400万人次。法律如何界定“老赖”?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失信被执行人,这些名词背后有何规定和区别?我国目前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到底有多大?
  “限制消费”背后的“老赖”话题
  王思聪被北京市二中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后,上海市嘉定区法院近日又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就在前不久,锤子科技的罗永浩也被法院发布了“限制消费令”。罗永浩为此发表了《一个“老赖”CEO的自白》,称就是“卖艺也要还钱”。拖欠众多供应商货款及用户押金的ofo CEO戴威,也被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此外,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因欠下巨额债务未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暴风集团的实控人冯鑫多次被限制高消费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喉宝”的广告语曾经火遍大江南北,金嗓子喉宝的创始人江佩珍前不久也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是拖欠数千万元广告费。
  何为“老赖”?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解释,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才是法律界定上的“老赖”。“简单说,被执行人是‘有债没还’,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钱不还’。一旦被执行人明明有钱却赖着不还,或者隐瞒转移财产等,法院就会认为其失信,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肖飒表示,限制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都是在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之后产生的概念。被执行人如果履行了义务,就不会和限制消费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产生联系。“可以说,限制消费离成为‘老赖’还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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