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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再添新工具 满足企业个性化避险需求 商品互换“风生水起”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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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利用期货避险已成为企业经营常态的当下,可链接期货现货、场内场外的“期货+”新工具——商品互换正在萌发勃勃生机。
  2018年12月1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上线商品互换业务。在商品互换业务即将满一周年之际,为深入了解该业务的应用成效及企业的真实反应,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与大商所团队一起前往杭州对部分参与企业及潜在参与企业进行了调研。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商品互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意义,其个性化需求制定、操作便捷、不增加额外成本、到期一次性结算、避免频繁现金操作的特点受到众多有保值需求企业的追捧。“商品互换作为国外一种比较成熟的业务模式,其避险功能被广为认可。此次大商所推出商品互换业务,我们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认为味道还是不错的。”杭州中菁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塑化事业部总经理柴铁松说,“如果大家一起吃的话,味道或许会更好!”
  商品互换优势凸显
  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在2018年12月19日上线。其核心逻辑是交换基于商品价格或价格指数的现金流,而不是商品。在客户与交易商之间的双边交易中,一般以某一商品价格或指数为标的,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由其中一方基于事先约定,支付固定价格,另一方支付浮动价格。到期后,交易双方只需完成价格轧差的现金划转即可。
  作为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互换业务的推出,能够与场内市场工具共同构建互通共融、互促共进的风险管理生态圈,更好地满足实体企业和市场参与者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降低市场参与的门槛和成本、增大市场容量,进一步推动场外衍生品业务的深化发展。
  大商所相关人士介绍,商品互换业务上线迄今,推行较顺利,目前共计引入66家交易商和51家企业客户,累计成交53笔,名义本金总额为5.62亿元。为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大商所也在持续对商品互换业务进行完善。今年8月26日,大商所推出了以跨期价差和跨品种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新模式,进一步丰富商品互换业务的内涵和应用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套期保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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