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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天剑涉内幕交易“移为通信”遭行政处罚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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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上海监管局发布对熊天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熊天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7年5月,移为通信董事长廖某华从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讯科技或晨讯科技集团)公告中得知U-blox收购晨讯科技集团无线通讯模块业务失败。廖某华与移为通信股东林某辉讨论后,开始策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通过王某(系晨讯科技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王某同之子)与晨讯科技接触沟通。
  之后,移为通信法务叶某微联系锦天城陈某律师,咨询相关交易方案。
  5月29日,原国信证券保荐人张某杰与王某同接洽。张某杰提议由他来寻找一家基金,继续收购晨讯科技的无线通讯模块业务。
  6月6日至9日期间,叶某微和陈某就《交易意向协议》进行了修改和邮件往来。
  6月中旬,张某杰通过电话联系廖某华,向其征询收购晨讯科技无线通讯模块的意向。同期,廖某华告知移为通信董事彭某等人资产重组事项,让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月21日,张某杰将移为通信方草拟的《保密协议》《交易意向协议》及《非约束性资产收购条款》转发给王某同。随后,交易双方对《交易意向协议》反复进行修改。
  6月26日,王某同在唐某融(系晨讯科技执行董事)办公室表示有买家希望在u-blox购买价的基础上溢价600万美金并购无线通讯模块业务,唐某融同意初步接受该方案。其后,晨讯科技方就《交易意向协议》分别征求公司法律、财务方面的意见。
  7月6日晚上22点,晨讯科技董秘陈某妍通过公司邮件通知晨讯科技全体董事会成员开会表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在邮件中附上《董事会会议报告》及相关附件。
  7月7日下午14点,晨讯科技执行董事唐某融、刘泓及其他相关董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向移为通信及日领有限公司(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二买方)出售相关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当日下午16点,叶某微将廖某华等人签(字)盖(章)的意向协议等文件带到晨讯科技上海总部,由唐某融代表晨讯科技及其子公司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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