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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注册制来了!科创板企业完成审核和注册仅需约1个月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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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重组注册制来了!
  8月23日,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对科创公司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同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
  《重组审核规则》主要规定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重组上市标的资产条件等方面的规范。一是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及股份发行价格。二是明确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发行上市条件。
  并购重组注册制落地
  进一步明确政策预期
  《特别规定》共计十条,前三条分别明确了上位规则依据、规则适用范围和注册制实施程序,其他重要条款还有:
  一是调整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保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总资产和净资产两项指标不变,同时考虑科创公司收入可能较小的特点,针对营业收入指标,重大重组标准设定为:购买、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科创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二是调减发行定价标准为市价八折。根据《特别规定》第六条,科创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三是对涉及创新试点红筹企业的重组事项,明确在标准认定和内部决策程序适用方面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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